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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臺《財經調查》記者發現,眼下市場里一些教培機構悄悄玩起了“文字游戲”,將“培訓機構”包裝成“舞蹈工作室”,通過注冊有限公司,打擦邊球規避監管;而令人震驚的是,這些假舞蹈培訓機構里,大量充斥著無教師資格證資質的假舞蹈老師,這些無證辦學、無證教學的兒童舞蹈培訓機構,已經導致了多名學習舞蹈的少年兒童發生傷殘事件。
巧取“舞蹈工作室”名稱規避校外藝術培訓監管
機構、老師無師資上崗
觀眾向《財經調查》欄目舉報,個別網絡平臺出現了教唆規避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的言論,鼓吹通過注冊普通公司、打經營范圍擦邊球等方式逃避監管。
很多觀眾也將一些少年兒童在校外舞蹈培訓機構里,致傷致殘的悲劇事件,舉報給《財經調查》欄目。
在多地的走訪調查中,記者發現合規運營的舞蹈培訓機構,嚴格遵循監管要求,將營業執照、辦學許可證、收費價目表等核心資質在顯著位置規范公示,經營流程清晰透明。
與此同時,市場中的個別商家,刻意規避“培訓”“學校”等表述,多以“舞蹈工作室”等名稱從事少兒舞蹈培訓。查詢這些從事少兒舞蹈培訓的商家上傳的營業執照,經營范圍雖標注“文藝創作”“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”等易混淆表述,但均未包含“教育培訓”“舞蹈培訓”等許可項目。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》 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九條:
